關于優化完善欠發達地區異地考錄公務員
管理服務的意見(試行)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重視基層、關心基層、支持基層的要求,解決我市欠發達地區公務員來源不足、隊伍不夠穩定等突出問題,現就優化完善欠發達地區異地考錄公務員管理服務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欠發達地區戶籍公務員招考比例
1.欠發達地區縣級機關的執法和“窗口”單位及鄉鎮機關職位主要面對本地生源或戶籍人員招考,在2018年招考面向本地生源或戶籍人員招考比例從50%提高到60%的基礎上,今后適當提高面向本地生源或戶籍人員招考的比例。想方設法吸引本地生源或戶籍優秀人員報考本地崗位,以穩定基層公務員隊伍,解決“留不住”的問題。
二、規范“三區兩市”公務員選調商調工作
2.把握好向欠發達地區公開選調公務員的比例和頻次。全市全年統一組織公務員公開遴選一般不超過2次,市直機關單位綜合崗位的公務員選調必須納入由市委組織部與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的公開遴選,專業崗位的公務員選調,確需選調單位自行組織的,經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3.按照拓寬來源渠道、改善隊伍結構的要求,擴大選人視野,統籌異地、本地公務員合理有序流動。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樂清市、瑞安市面向欠發達地區公務員公開選調方案,要事先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欠發達地區在公務員選調、商調工作中要發揮好審核把關作用,形成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的良性機制。
三、試行欠發達地區異地考錄公務員調離積分制管理
4.按照公平公正、關愛基層、獎優罰劣的原則,在符合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和基層最低服務年限基礎上,試行欠發達地區異地考錄公務員調離積分制管理辦法。欠發達地區公務員,必須達到一定的積分方可調離,具體實施細則由欠發達地區自行制定并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備案。通過調離積分制管理,在欠發達地區異地考錄公務員中形成安心本職、爭先創優的良好氛圍。對確因工作需要,欠發達地區公務員借用到市直機關單位及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樂清市、瑞安市工作的,需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杜絕在編不在崗、人崗分離現象。
四、優化對欠發達地區異地考錄公務員的管理服務
5.強化激勵保障,激發隊伍活力。堅持重視基層的鮮明用人導向,對表現優秀的欠發達地區異地考錄公務員,加大培養鍛煉和使用力度。
6.建立欠發達地區本地干部“一對一”結對導師幫帶異地考錄公務員制度,幫助他們了解當地人文習俗、熟悉崗位職責、盡快適應本地工作。
7.加強異地考錄公務員針對性培訓。異地考錄公務員較多的縣(區)要在黨校辦班計劃中增設專題培訓班,開設當地歷史沿革、風土人情、方言等培訓課程進行培訓。
8.改善異地考錄公務員的工作生活條件。適當提高待遇,支持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完善必要的文體、衛生設施,妥善解決異地考錄公務員的食宿問題。關心關愛異地考錄公務員心理和身體健康,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定期組織體檢,發揮群團組織作用,通過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文體、聯誼、交友等活動,增進異地考錄公務員在當地的融入感和歸屬感。